說明:
一、依據國教署 111 年 1 月 12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110002968 號函 辦理。
二、為鼓勵海外青年投入國內英語教學活動,提升國小、國中 學生英語學習機會,並增進海外青年對臺灣優質文化之認 同,爰國教署 111 年預計補助 100 所學校辦理旨揭活動,相 關期程臚列如下:
(一)教育訓練時間: 111 年 7 月 10 日至 7 月 15 日。
(二)學校營隊服務時間: 111 年 7 月 16 日至 7 月 29 日。
三、請有意願學校於 111 年 2 月 9 日(星期三)下班前(依郵戳日期) 將紙本申請資料 1 式 3 份寄至教育局,另將電子檔寄至承辦 人電子信箱(lihan81105@tn.edu.tw)。 四、貴校如已獲客家委員會或原住民族委員會補助辦理本活 動,該署不再重複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