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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 劉峪倫 - 教務處公告 | 2022-01-11 | 點閱數: 121

說明:

一、依據本局 111 年 1 月 5 日南市教專字第 1110077442 號函諒達。
 
二、研習對象:除了本市 108 級~109 級初任教師務必參加,請各校鼓勵初任代理教師參與本次研習。 
 
三、研習地點:臺南市北區大光國小(研習教室請依現場標示)。
 
四、研習課程與報名:

(一)研習時間與人員:

第一梯次: 111 年 1 月 24 日(星期一)8:30-16:00 。

第二梯次: 111 年 1 月 25 日(星期二)8:30-16:00 。

(二)研習課程表及研習代碼詳附件。

(三)研習報名方式:請於 111 年 1 月 19 日(星期三)前,至本市教育局資訊中心「學習護照」報名,全程參與本研習之教師各核予 6 小時研習時數。

五、請惠予講師、參加研習人員及承辦工作人員公(差)假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