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中華民國 112 年 7 月 31 日南市教特(二)字第 1120696428 號函辦理
二、檢附公文、實施計畫與相關附件說明,請 112 學年度班級導師需 2 選 1 進行研習,包括 1 、推薦課程研習 或者 2 、自選課程研習
三、若班級導師不清楚所屬班級安置特殊生障礙類別,請洽 941 特教組
四、若科任教師或級任教師(目前班級無安置特殊生),亦可參閱附件點選興趣或需求主題進行研習,感謝您的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