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3 年 6 月 19 日臺教國署原字 第 1135701605 號函辦理。
二、本競賽採「第一階段─初審」、「第二階段─複審及成果 發表」二階段方式辦理,競賽資訊說明如下:
(一)報名資格:
1 、國小組:就讀本市公私立國小三到六年級學生。
2 、本競賽為組隊報名參加,每組限 2 至 6 人,不受理個人組隊報名。指導教師及管理人員限任教於本市公私立 國中小之合格教師或經合法任用之代理(課)教師或實習老師。每件作品指導教師最多 2 人,管理人員最多 1 人。報名須以學校為單位統一報名,不受理個別作品單獨報名。得跨校組隊,以報名學校為代表學校。
3 、報名類別:分為「數...
觀看完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