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3 年 3 月 27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30037841 號函辦理。
二、該部為因應 112 年修正公布之「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性侵害犯罪防治法」與「刑法」,面對日益嚴重的數位/網路性別暴力事件,杜絕數位性暴力,並為強化跨部會網絡合作,特訂定處理指引供學校處理類此案件有所依循,以維護被害人之人身安全及受教權。
三、請貴校知悉學生涉及數位/網路性別暴力事件,務必請依性別平等教育法第 22 條第 1 項規定及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相關規定進行校安通報。
四、檢附旨揭指引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