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局 112 年 6 月 15 日南市教安(一)字第 1120791349 號函(諒達)辦理。 二、寒假期間輔諮中心開案等各項服務皆持續進行,各校如發現學生有涉及自殺傷、偏差、曝險、觸法行為、或兒少保護事件等狀況,應依規定通報,並落實三級輔導相關措施,與輔諮中心專業輔導人員合作,共同討論學生輔導需求及評估轉介專業服務。 三、有關各區專業輔導人員聯絡方式,詳見輔諮中心網站( https://cs.tn.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