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永福國民小學音樂班學生個別課教師聘任要點
109.01 訂定
112.05 修訂
(一)每學期盤點各類樂器外聘教師人數,進行外聘教師甄選。
(二)甄選將於校網公告,內容包含:學經歷資格審查、演奏、口試等。
(三)通過甄選則於學校網站公告教師學歷。
(四)每年盤點各類樂器外聘教師人数。多於五人的樂器類別,且該師資於兩年
內無在本校授課,即移除該師資名單。
(五)外聘教師因個人因素通知學校,在尊重其授課意願亦可移除該師資名單。
(六)每學年度鑑定之錄取新生或插班生得請原指導老師擔任其在學個別課指導
老師,唯師資必須通過學校甄選,方具永福國小音樂班學生個別課教師之
資格。
(一)由音樂班學生選填,且外聘教師同意後,聘任為該學年度音樂班術科個別課
教師。
(二)每學年依授課事實發放聘書。
(三)上課時間:依照學校排課時間另行通知;經聘任教師非因特殊狀況,均依規
定到校上課,若違反者將予以解聘;無法配合本校上課時間者不予聘任。
(四)教師若違反學校相關規定,情節重大者將依規定予以解聘。
(一)以學年更換為原則:學生得於六月十日至六月二十日間填寫申請表(如附
件 1 ),逾時不予受理。
(二)特殊狀況需於學期間申請更換,學生得於一月二日至一月十二日間填寫申
請表(如附件 1 ),並由音樂辦公室針對個案召開會議討論通過後,始得進
行更換。
(三)更換後之新任教師須為本校網站公告之教師。
(四)申請人須填寫個別課教師確認單(附件 2),繳交至音樂辦公室,始完成申
請手續。
繳交期程:
1.學年更換請於六月三十日前繳交。
2.個案召開會議討論通過後,請於下學期開學日前一週繳交確認單。
3.三年級音樂班新生請於六月十五日前繳交。
***請符合要點二、外聘教師甄選流程(六)之音樂個別課資格欲甄選教師,請於 5 月 31 日(三)前,自備履歷表及學經歷相關文件寄送或親送至臺南市中西區永福路二段 86 號輔導室,逾期不候。待書審通過後,會公告教師之甄選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