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性別平等處 111 年 3 月 10 日院臺性平字第 1110166762 號函辦理。 二、為關注性別與多重不利處境下的交織性議題,行政院於本( 111 )年度舉辦徵件活動,廣邀社會大眾提筆紀錄或創作性別平等故事,後續並將運用得獎作品進行系列推廣活動。 三、隨文檢附原函影本、活動簡章與海報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