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臺南市永福國小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實施方式」辦理。
二、申請資格:110學年度三~五年級資優資源班學生。
三、111學年度縮修免修申請期程如下:
申請方式 |
適用科目 |
申請期程 |
成績審查 |
語文、數學、自然、社會 |
110/09/06~110/09/30 |
書面審查 |
英文、數學、自然 |
111/05/30~111/06/24 |
四、申請本校 111學年度縮修免修需繳交之資料如下:
(一)成績審查—《附件四、第一階段審核資料》1份。
(二)書面審查—
1.《附件四、第一階段審核資料》1份。
2.《附件二、臺南市永福國小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校內書面審定標準》之相關佐證資料正本(驗畢歸還)及影本各
1份。
五、請於申請期程內將申請資料交給資優班導師。
六、請參閱《臺南市永福國小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實施方式》,若有任何問題歡迎來電洽詢。
電話:(06)2223241#814葉組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