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臺南市 110 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計畫」1 份(如附件),請鼓勵所屬踴躍參加並公告周知,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市年度計畫辦理。 二、本年度書法類各組前三名應參加 110 年 10 月 22 日於民德國中民德館舉行之現場書寫,書寫完之作品(非初賽之作品)由承辦單位送件參加全國決賽。 三、報名時間及地點等比賽內容請詳參實施計畫,以維護參賽者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