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旨案業於本局110年4月26日南市教課(一)字第1100525437號函諒達。
二、旨揭申請計畫繳件期限為110年5月21日(星期五)截止,請欲提出申請之學校把握時間。
三、申請計畫請依實施計畫之附件格式填寫,填寫後逕寄本局課程發展科本土指導員黃安廷收,一式2份免備文送局初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