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 110 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優異學生鑑定安置計畫」詳如附件,請詳閱簡章,注意報名時間並備妥相關報名資料,於規定時間內完成報名手續。
報名資訊如下:
一、報名時間:
(一)初選報名:110年3月8日(星期一)至3月12日(星期五)。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4時。(逾期不予受理)。
(二)複選報名:110年4月22日(星期四)至4月26日(星期一)。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4時。(假日不受理,逾期以自動棄權論)。
二、報名費用:報名手續一旦完成,恕不退費。
(一)初選:新臺幣600元整。
(二)複選:新臺幣1,400元整。
三、報名手續:
(一)初審及初選:
1.繳交報名檢核表(附件1)、報名表(附件2)及一般智能性向觀察推薦表(附件3)。性向觀察推薦表應完成簽名核章,如有塗改請於塗改處蓋私章或職章。(請自行於承辦學校網站下載,其中性向觀察推薦表之表現優異具體事蹟,請依獲獎年度由近至遠條列,並檢附佐證文件正、影本,正本報名時查驗,影本承辦單位留存)。
2.繳交考生最近3個月內2吋正面半身脫帽照片2張(1張請黏貼於報名表,另1張於背後書寫姓名及就讀學校、年級、班級,報名時繳交)。
3.外校生繳驗戶口名簿正、影本。(正本驗後歸還,影本由承辦學校存查,本校學生免繳)
4.繳交回郵信封2個(信封大小120*230mm以上,190*250mm以下,且為不透明之隱密信封),每個信封請貼足35元限時掛號郵資,並填妥收信人郵遞區號、地址、收信人姓名及考生姓名,以利寄送准考證及初選成績通知單。為確保考生權益,收件地址請清楚填寫可接收掛號郵件之地址。
5.繳交報名費新臺幣600元(持區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者、持有身心障礙證明之學生免繳,證明正本驗畢歸還,影本留存。)
6.特殊需求考生如需特殊試場服務,請務必於報名時填寫「特殊需求考生試場服務申請表」(附件4)一併提出申請,逾期無法受理,請考生及家長自行負責。特殊需求學生需檢附身心障礙證明、本市鑑輔會或醫療診斷證明影本,證明文件影本請浮貼於申請表背面上方。(註:如檢附醫療診斷證明,且其障礙或損傷程度隨時間變異非永久固定者,應檢附1年內之診斷證明。)
7.身心障礙或社經文化地位不利學生需檢附相關佐證資料,各校對於身心障礙或社經文化地位不利之資賦優異學生應主動進行觀察與積極發掘,並提供必要之協助。
8.通過初審寄發准考證。(應試時務必攜帶)
(二)複選:
1.查驗初選鑑定結果通知書及初選准考證正本(驗畢歸還)。
2.繳交報名費新臺幣1,400元。(持區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者、持有身心障礙證明之學生免繳,證明正本驗畢歸還,影本留存。)
3.繳交回郵信封1個(信封大小120*230mm以上,190*250mm以下,且為不透明之隱密信封),每個信封請貼足43元限時掛號郵資,並填妥收信人郵遞區號、地址、收信人姓名及考生姓名,以利寄送複選結果通知單。為確保考生權益,收件地址請清楚填寫可接收掛號郵件之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