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實施計畫重點說明如下(請詳閱附件):
(一)對象:高中以下學校團隊,每校以 1 團隊為限(跨校團隊不受此限),每 1 團隊應由 3 位(含)以上教師組成(至多不超過 6 位)。
(二)組別:分為國小組、國中組、高中組共三組,各組分別評選。
(三)方式:每校至多推薦 1 個團隊(不得推薦跨校團隊)。依送件期程擇優推薦 5 隊參加國教署評選。
(四)時程:報名時間即日起至 108 年 8 月 1 日截止。
(五)評審標準:以「團隊運作模式與歷程、教學理念與創新教學模式介紹、教學活動設計與歷程、與校內外海洋資源整合之情形、學生素養學習成效評估」之 5 項次予以評分。
二、報名請即日起至 8 月 2 日截止前檢附報名表及相關文件紙本、光碟,以郵寄方式寄送至本局課程發展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