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依據
一、教師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公立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作業要點等有關規定。
二、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107/7/25教育局公告編號125645。
貳、甄選類別、錄取名額及聘期
一、徵選類別及錄取名額:
(一)視障巡迴輔導班代課教師(支援安慶國小集中式特教班),正取1名,備取
1 名。
二、聘期: 107年08月30日起至108年07月01日止
三、以鐘點計薪,每節課新台幣320元整,如代理原因消失時,應即無條件解
聘。
四、上述備取,以補足本次甄選應錄取之名額為限。如甄試成績未達70分,
不予錄取,且經甄選委員會議決議後得予「從缺」,另備取名額得予酌減
或取消。
参、公告時間、方式及簡章表件
一、時間:108年1月17日(星期四)下午4時起至108年8
月21日(星期一)下午4時止。
二、方式:公告於本校網站(https://www.yfes.tn.edu.tw)、臺南市教育局資訊
中心代課人力系統(http://104.tn.edu.tw)、全國高級中等以下教 師選聘網
(https://www.yfes.tn.edu.tw) 。
三、簡章表件:上開網站下載。
肆、報名日期、地點、應繳交證件及方式:
一、日期:108年1月18日(星期五)上午8時起至108年 1月24日(星期
四)下午4時止。
二、地點:
三、應繳交證件:
(一)國民身分證影本
(二)大學以上學歷證件
(三)依報名資格繳交相關資料
四、方式:請先於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代課人力系統(http://104.tn.edu.tw)登
錄,並於上開報名時間內將應繳交之文件影本(1式3份)以親送或掛號郵寄
方式送達本校輔導室(地指臺南市中西區永福路二段86號,電話06-2223241
轉814)。採掛號郵寄方式,未能於限內簽收者,恕不受理(相關證件正本請
於應試時繳驗,如有偽照不實者取消應式資格)。
伍、報名資格
一、基本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者(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設有戶籍未滿10年者,不得參加
甄選)。
(二)無「教師法」第14條第1項各款之情事。
(三)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第33條規定之情事。
(四)以不適任教師資遣或退休者不得報考。
二、資格條件:
(一)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二)同時列為臺南市107學年度市立國民小學教師聯合甄選候用名冊者。
陸、甄選日期及地點
一、日期:甄選日期:108年1月28日(星期一)上午10時起。
二、應試人員請於招考甄選日上午9時50分親自至本校輔導處報到,逾時不得
進入試場。
柒、甄選方式及配分比例
一、試教(50%):
(一)範圍:請就家樂福員工可能之日常(含生活與工作),來進行數學領域之
教學設計(學生人數3-4人,能力自訂)。
(二)時間:每人15分鐘。
(三)試教現場無學生、教具製作非評分項目
二、口試(50%):
(一)範圍:以教育理念及教學知能為主。
(二)時間:每人10分鐘,於試教應試完竣後隨即舉行。
三、總成績相同時,以試教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捌、甄選結果公告、通知、成績複查及錄取報到
一、甄選結果公告及通知:108年1月28日(星期一)下午4時前公告在本校
網站,並通知錄(備)取人員。
二、成績通知:108年1月28日(星期一),以簡訊通知錄取人員。
三、成績複查:108年1月30日(星期三)下午4時前 。凡欲申請複查成績者,
請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至本校輔導申請複查【申請複查考試成績,不得要
求提供參考答案、調閱或複印試卷,亦不得要求告知試教委員及口試委員之
姓名或其他有關資料】。
四、錄取人員應於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後至輔導室報到,第1次招考
錄取人員時間於108年1月31日(五)下午4時前報到,如逾期未報到者,
即予取消應聘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玖、其他
一、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而致上述日期需作變更,悉於本校網站
(https://www.yfes.tn.edu.tw)首頁公告。
二、應考人之基本條件、報名資格,如於聘任後發現偽造不實者,應予解聘
,尚未聘任者,註銷錄取資格,如涉及刑責,應由應考人自行負責。
三、錄取聘任之代理教師於受聘期間,應享之權利與義務,則依教育部訂定頒
布之「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7條、第8條暨「臺南市
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補充規定」等相關規定辦理。
四、申訴專線電話:06-2223241轉814 輔導室特教組;信箱:saga660@gmail.com
五、身心障礙應考人考試之適當服務措施:06-2223241轉814 (輔導室)
六、相關疑義請撥06-2223241轉814。
拾、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