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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 學務處 | 2018-11-28 | 點閱數: 292

107 學年度校慶活動臺南市永福國小學生志工服務錄取名單

8:00 前請到學務處衛生組簽到,並繳交同意書。

學生

就讀學校

年級、班級

學生

就讀學校

年級、班級

趙○

後甲國中

一年 6

黃○

中山國中

703

黃○

瀛海中學

105

馬○

建興國中

一年十一班

巫○

建興國中

一年十五班

馬○

建興國中

一年十三班

黃○

建興國中

1年 10

鄒○

建興國中

一年十六班

呂○

慈濟中學

一年感恩班

林○

建興國中

一年級

王○

聖功女中

一年溫班

陳○

建興國中

一年五班

鄭○

民德國中

一年 17

李○

金城國中

一年級

蔡○

建興國中

一年十班

周○

建興國中

108

羅○

中山國中

1年 8

 

 

 

陳○

建興國中

一年級

 

 

 

鄭○

建興國中

一年 8

 

 

 

蔡○

德光中學

1年 9

 

 

 

林○

建興國中

一年三班

 

 

 

黃○

建興國中

一年 7

 

 

 

服務須知:

一、服勤時均應親自辦理簽到與簽退,不得委託他人代理,且依時間提早五分鐘到勤。
二、服務內容以報名時公告為主,學校保留彈性調整的權力。
三、服務期間應與同時段值勤之服務志工和睦相處,並穿著永福國小背心。
四、服勤期間之午餐、交通、保險需自理。
五、請假:事前請假最慢於前二日來電學務處告知請假,以利安排調整;臨時請假最慢於原訂到勤時間前電話通知學務處。未於原定到勤時間前通知者,視為「缺勤」。
六、若發生違規、服務態度不佳或缺勤者,得廢止其服務資格。
七、服務結束後,核發學生服務時數證明書,若學校有固定證明書格式者,須於報到時一併附上,由學校核章處理。
八、請於 12 月 17 日後至學務處衛生組領取服務時數證明,領取前務必先電話聯繫,以免向隅。
九、服務時數證明遺失不予補發。
十、第一次到校服務要繳交同意書,未繳交視同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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