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調用教師處理原則」辦理。
二、應徴資格:
(一)本局所屬各級學校編制內現職專任教師。
(二)實際擔任教學工作3年以上。
(三)近3年內成績考核均為四條一款(甲等)。
三、調用時間:以公假方式全時調用本局,調用1年(自106年8月1日至107年7月31日止)。
四、工作項目:語文競賽等專案性業務。
五、工作地點:民治市政中心教育局社會教育科
六、報名方式:有意者請填具附件之報名表,完成核章後掃描成PDF檔,於106年6月28日(星期三)17:30前逕以電子檔(含EXCEL檔及PDF檔)寄至edu1020419@gmail.com,本局將個別通知面試事宜。倘資料及資格不符者,恕不通知面試。
七、檢附106學年度調用教師公開徵才報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