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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永福國民小學音樂類藝術才能班錄取生報到公告
一、報到時間:中華民國 115 年 4 月 15 日(星期三)上午 9 時至 12 時。
二、報到地點:本校永福館一樓輔導室。
三、報到方式:
(一)請錄取生於規定時間內,攜帶「鑑定結果通知書」辦理報到手續,逾期未報到者,視同放棄錄取資格。
(二)錄取生如無法親自辦理報到,得由法定代理人攜帶「鑑定結果通知書」代為辦理;或委託代理人攜帶「鑑定結果通知書」及委託書(簡章附件 6 )辦理。
四、外校學生須另行檢附「轉學證明書」,並於學期結束前完成轉學手續,逾期未完成者,視同放棄錄取資格。
五、正取生及備取生於完成報到後,如欲放棄錄取資格,應填具「放棄錄取聲明書」(簡章附件 7 )辦理。
六、備取生分發作業將於 115 年 6 月 11 日(星期五)完成,並確認本學年度錄取學生名單(含新生及插班生)。該日後不再辦理遞補作業;如有缺額,將納入下學年度插班生招生名額。
七、具藝術才能班學生資格者若因故辦理轉學,學籍異動後不得保留原藝術才能班資格,轉出後應回原學區學校普通班就讀;該生必須依規定重新參加鑑定通過後,始再具藝術才能班資格。
八、國中小藝術才能班外聘教師鐘點費(含課程內或課後集訓、加課)依「公立中小學兼任及代課教師鐘點費支給基準;惟外聘教師不足鐘點費,得由學生家長支付。以上費用均入學校公庫,如有剩餘款由學校統一退費。
九、臺南市政府教育局部分補助音樂類藝術才能班外聘教師鐘點費,補助經費限國中小藝術才能班於學校內實施之主副修個別課。
特此公告。
臺南市永福國民小學輔導室 敬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