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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中西區永福國民小學114學年度下學期
特教學生盲用補充教材轉譯助理人員甄選簡章
- 依據:
-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
- 臺南市114學年度視障教育研討實施計畫
- 臺南市112學年度下學期設置視障重點學校實施計畫
- 用人單位:臺南市中西區永福國民小學輔導室。
- 徵才職務:特教學生盲用補充教材轉譯助理人員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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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
職缺 |
正取 名額 |
備取 名額 |
聘期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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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障巡迴輔導班 |
特教學生盲用補充教材轉譯助理人員 |
2 |
2 |
115/03/09-115/06/30 (依實際工作需求調整) |
(依實際工作需求調整)
視障生試卷、作業單、月考考卷、校內讀物等相關資料做大字體試卷或教材調整、點字轉譯及觸覺圖形製作。 每日定時登打工作記錄。 |
- 工作內容:
- 在特殊教育教師督導下,協助盲用補充教材與試卷轉譯事宜。
- 定時至特教通報網登打服務紀錄。
- 資格限制:
- 具中華民國國籍。
- 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具有愛心及耐心者。
- 身心健康,無法定傳染疾病。
- 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歷之資格。
- 具備電腦文書技能或具備點字轉譯技能者優先遴聘。
- 工作時間:週一至週五,自任用日起至115年6月30日止,依學校排定之時數進行服務,倘因特殊情事致服務時間需調整,校方保有調整之權利。
- 鐘點節數及待遇:
- 錄取人員以鐘點費方式支應,每小時以196元計,每天不超過4小時,
依學生實際需求及實際核定經費作調整。
- 受僱用人員皆依勞基法規定辦理相關勞、健保及離退金項目。
- 錄取者經進用,應接受學校或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辦理之職前訓練。
- 管理方式:
- 由用人單位與進用人員訂定契約。
- 用人單位設置出勤紀錄表,管理進用人員出勤情形。
- 錄取者經進用,應簽署「盲用試卷轉譯保密協訂」,並確實遵守,以維護錄取者、校方及學生之相關權益。
- 進用人員應依校方排訂時程內,完成盲用補充教材與試卷轉譯之相關工作。
- 報名應備文件:
- 報名表。
- 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黏貼於報名表)。
以上(二)、(三)證件請於送件時攜帶正本繳驗,未帶正本者視同報名未完成,正本繳驗後當場發還(其餘送件資料恕不寄還)。
- 報名程序:
- 報名日期: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方式辦理,錄取人數額滿不再辦理第2次招考,惟是否額滿,請自行查閱教育局資訊中心及本校網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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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次報名時間 |
115年 2 月 26 日(星期四)至 115 年 3 月 3 日(星期二) 每日上午 9 時~下午 4 時 例假日不受理親送方式報名(逾時恕不受理) |
(一) 報名方式:符合資格且有意應徵者,請填寫「報名表」(請至本校網頁下載簡章電子檔)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採以下方式辦理:
- 親送:請送至臺南市中西區永福國民小學輔導室(地址:臺南市中西區永福路二段 86 號)。
- 電子郵件:請將報名表及證明文件掃描為 PDF 檔,傳送至:[allen15995115@yfes.tn.edu.tw]。信件主旨請註明「應徵點字轉譯人員—姓名」。
- 聯絡電話: 06-2223241#814 ,聯絡人:特教組長。
- 遴選方式:請於13時50分至輔導室完成報到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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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次甄試日期 |
115年 3 月 4 日(星期三)下午 2 時(請於下午 1 時 50 分前至輔導室報到) |
- 錄取方式:
- 擇優錄取正取2名,備取2名,依序遞補候用。如成績未達 80 分,不予錄取。
- 錄取名單於3月5日下午4點前於本校網站公告,並電話通知當事人。
- 錄取人員親自於115年3月6日(星期五)上午12點前至本校輔導室辦
理契約簽訂,未完成簽訂者,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 注意事項:
- 本案係屬購買「特教服務」性質,不適用「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
僱用辦法」及「約僱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奉點支給報酬標準表」。
- 如發生偽造報名證件,取消該員錄取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 特教學生助理人員有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一條各款及第三十三條
之情事者,取消其資格。
- 其他事項,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 本簡章經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 檢附履歷表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