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內容區

臺南市永福國小

:::

上中區域內容

主內容區域

公告 人事黛 - 人事室 | 2025-02-10 | 點閱數: 162

(一)選拔對象:以公私立學校已退休或離職之非現職校長、教師及軍訓教官為選拔表揚對象。(第 2 點)

(二)選拔條件:教育奉獻獎之推薦條件,應具有投入教育或學生輔導之志願服務相關工作之具體績效。(第 3 點)

(三)申請程序:各機關學校及經許可設立之民間團體組織或基金會,於每年 2 月 1 日至 3 月 31 日前,向本局提出推薦。本局至多提報 6 名至教育部複審。(第 4 點)

(三)推薦期限:推薦表件請於旨揭期限前寄達(電子檔亦請寄至電子信箱 tnami259@tn.edu.tw )至本局社會教育科( 708201 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 6 號 4 樓)。

【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114 年 2 月 8 日南市教社字第 1140229528 號】

 

  • 教育局函.PDF
    1) 教育局函.PDF
  • 教育奉獻獎選拔及表揚要點.pdf
    2) 教育奉獻獎選拔及表揚要點.pdf
  • 114年教育奉獻獎推薦表.odt
    3) 114年教育奉獻獎推薦表.odt
  • 推薦名冊.ods
    4) 推薦名冊.ods

頁尾區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