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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智優原 - 輔導室 | 2025-02-06 | 點閱數: 63

一、修正本局南市教特(三)字第 1140142795 號函(諒達)附件部分內容

二、旨案附件資料113 學年度臺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資賦優異學生獎助學金申請表檢附證件處前一學年(112 學年度)獲獎記錄之 A4 規格證明文件影本

三、修正後檔案如附件,並已上傳至臺南市資賦優異教育資源中心網站文件下載,可下載使用。

四、本案聯絡人:本市資賦優異教育資源中心 葉老師 ( 06 ) 2149750 分機 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