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中西區永福國民小學 113 學年度普通班暨音樂藝才班長期代理教師
甄選簡章(ㄧ次公告分次招考)
壹、依據:教師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業要點等有關規定。
貳、甄選名額及聘期:
類別 代理
職缺 正取
名額 備取
名額 聘期 備註
一般長期
代理教師 合理員額 4 4 113/08/01-114/07/31
(擔任班級導師) 1 、擔任六年級班級級任教師。( 3 名)
2 、擔任四年級班級級任教師。(1 名)
音樂藝才班長期
代理教師 懸缺 1 1 113/08/01-114/07/31
(擔任班級導師) 1.受聘教師需兼任音樂藝術才能班導師。(1 名)
2.協助行政工作,並配合學校辦理(參加)相關校內外教學活動(例如:教學準備日、戶外教學、教學展演、校慶週活動、音樂比賽等)。
自然長期
代理教師 管控公費生、延長病假 2 2 113/08/01-114/07/31 1 、擔任自然科任教師。(1 名)
2 、具指導科展相關經驗尤佳。
3 、需指導本校自然科展等相關業務。
113/08/01-114/01/03 1 、擔任自然科任教師。(1 名)
2 、具指導科展相關經驗尤佳。
一、聘期自實際報到日期起聘至 114 年 7 月 31 日止。(代理延長病假職缺者除外)
二、如代理原因消失時,應即無條件解聘。
三、上述備取,以補足本次甄選應錄取之名額為限。如甄試成績未達 70 分,不予錄取,且經甄
選委員會議決議後得予「從缺」,另備取名額得予酌減或取消。
叁、報名資格
一、基本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者(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設有戶籍未滿 10 年者,不得參加甄選)。
(二)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 9 條第 1 項各款之情事。
(三)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 31 條及第 33 條規定之情事。
二、資格條件:
第 1 次
報名資格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第 2 次
報名資格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第 3 次
報名資格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或大學以上畢業。
第 4 次
報名資格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或大學以上畢業。
第 5 次
報名資格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或大學以上畢業。
三、本校需求資格:
(一)音樂藝才班長期代理教師應為音樂相關系、所(組)畢業。
肆、公告時間、方式及簡章表件
一、一次公告時間: 113 年 7 月 15 日(星期一)至 113 年 8 月 2 日(星期五)
二、公告方式: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https://www.tn.edu.tw
本校網站 http://www.yfes.tn.edu.tw/
臺南市代課人力系統 http://104.tn.edu.tw/Jlist.aspx
三、簡章表件:上開網站下載使用(簡章、報名表、委託書、切結書)
伍、報名日期、地點及聯絡電話、應繳交證件及方式:
一、日期:採一次公告分階段分次招考方式辦理,錄取人數額滿後不再辦理後續招考,惟是否額滿,請自行查閱教育局資訊中心及本校網站公告。
第 1 次報名時間 113 年 7 月 16 日(星期二)至 113 年 7 月 20 日(星期六)上午 9 時~下午 4 時
每日上午 9 時~下午 4 時例假日照常受理報名(逾時恕不受理)
第 2 次報名時間 113 年 7 月 23 日(星期二)上午 9 時~下午 4 時(逾時恕不受理)
第 3 次報名時間 113 年 7 月 25 日(星期四)上午 9 時~下午 4 時(逾時恕不受理)
第 4 次報名時間 113 年 7 月 29 日(星期一)上午 9 時~下午 4 時(逾時恕不受理)
第 5 次報名時間 113 年 7 月 31 日(星期三)上午 9 時~下午 4 時(逾時恕不受理)
二、地點及聯絡電話:本校教務處,電話: 06-2223241#808 。
三、應繳交證件:
(一)報名表 1 份
(二)國民身分證正本查驗,影本 1 份
(三)合格教師證(教程證書)正本查驗,影本 1 份
(四)最高學歷證件正本查驗,影本 1 份
(五)教學檔案資料 1 份( A4 大小 5 頁以內)
(六)退伍令或免服役證明正本查驗,影本 1 份
四、報名方式:檢同有關證件親自或委託代理報名(通信報名不予受理)。
陸、甄試日期及地點
一、日期:
第 1 次甄試日期 113 年 7 月 22 日(星期一)上午 9 時(請於上午 8 時 30 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第 2 次甄試日期 113 年 7 月 24 日(星期三)上午 9 時(請於上午 8 時 30 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第 3 次甄試日期 113 年 7 月 26 日(星期五)上午 9 時(請於上午 8 時 30 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第 4 次甄試日期 113 年 7 月 30 日(星期二)上午 9 時(請於上午 8 時 30 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第 5 次甄試日期 113 年 8 月 1 日(星期四)上午 9 時(請於上午 8 時 30 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二、地點:本校教務處電話: 06-2223241#808(必要時,得採視訊方式辦理甄選)
柒、甄試方式及配分比例 :
一、試教(60%):
(一)範圍:
一般長期代理教師:六年級上學期康軒版數學,教學者自選單元。(教材、教具請自備)。
音樂藝才班長期代理教師:六年級數學,由教學者自選教材,版本不限(教材、教具請自備)。
自然長期代理教師:五年級上學期南一版自然,教學者自選單元。(教材、教具請自備)。
(二)時間:每人 10 分鐘。(第 9 分鐘第一次響鈴,第 10 分鐘第二次響鈴,立即結束)
(三)試教現場無學生。
二、口試(40%):
(一)範圍:包含自我介紹,以教育理念、教學知能、班級經營及學校行政為主。
(二)時間:每人 10 分鐘。(第 9 分鐘第一次響鈴,第 10 分鐘第二次響鈴,即結束)。
三、甄試序號依書面審查合格名單序號排定,請依公佈時間進場。
四、甄試開始時,經正式唱名 3 次未到者,以棄權論。
五、甄試總成績計算及相同時之處理方式:
甄試總成績最高為 90 分,最低為 70 分,未達最低分數者,不予錄取。總成績相同者,依試教、口試等成績高低排序,兩科成績皆相同時,則由本校教師甄選委員會決定。
捌、甄選結果通知、成績複查、公告錄取及報到
一、甄選結果通知: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教師甄選委員會)審議甄選結果,以電子郵件寄發個人成績給考生。
第 1 次甄選結果通知 113 年 7 月 22 日(星期一)下午 2 時
第 2 次甄選結果通知 113 年 7 月 24 日(星期三)下午 2 時
第 3 次甄選結果通知 113 年 7 月 26 日(星期五)下午 2 時
第 4 次甄選結果通知 113 年 7 月 30 日(星期二)下午 2 時
第 5 次甄選結果通知 113 年 8 月 1 日(星期四)下午 2 時
二、成績複查
(一)成績複查時間:
第 1 次成績複查 113 年 7 月 22 日(星期一)下午 3 時前
第 2 次成績複查 113 年 7 月 24 日(星期三)下午 3 時前
第 3 次成績複查 113 年 7 月 26 日(星期五)下午 3 時前
第 4 次成績複查 113 年 7 月 30 日(星期二)下午 3 時前
第 5 次成績複查 113 年 8 月 1 日(星期四)下午 3 時前
(二)凡欲申請複查成績者,請攜帶准考證,限本人或委託人(需攜帶委託書)親自於上述時間,至本校教務處以書面申請【申請複查考試成績,不得要求提供參考答案,亦不得要求告知試教委員及口試委員之姓名或其他有關資料】。
三、甄選結果公告:錄取名單公告在教育局資訊中心及本校網站並通知錄取人員。
第 1 次甄選結果公告 113 年 7 月 22 日(星期一)下午 4 時
第 2 次甄選結果公告 113 年 7 月 24 日(星期三)下午 4 時
第 3 次甄選結果公告 113 年 7 月 26 日(星期五)下午 4 時
第 4 次甄選結果公告 113 年 7 月 30 日(星期二)下午 4 時
第 5 次甄選結果公告 113 年 8 月 1 日(星期四)下午 4 時
四、錄取人員受教評會審查日期另行通知,審查通過後至人事室報到,如逾期未報到者,即予
取消應聘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玖、其他:
一、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而致上述日期需作變更,悉於本校校門及網路公告。
二、應考人之基本條件、報名資格,如於聘任後發現偽造不實者,應予解聘,尚未聘任者,註銷錄取資格,如涉及刑責,應由應考人自行負責。
三、錄取人員應於簽約後 7 日內繳交繳交勞動部認可之醫療機構所開具之體格檢查表予學校,不合格者取消錄取資格,不得異議。
四、錄取聘任之代理教師於受聘期間,應享之權利與義務,則依教育部訂定發布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 14 條、第 15 條暨「臺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補充規定」等相關規定辦理。
拾、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臺南市中西區永福國民小學 113 學年度普通班暨音樂藝才班長期代理教師甄選報名表
報名編號: (學校填寫)
基本
資料 姓 名 性 別 □男 □女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年 齡 歲
通訊地址
聯絡電話 手機: 住家:
應徵類別 一般類
教師證 類別: 登記年月:
證書字號:
學歷 1 大學 學院 系
2 大學 學院 研究所
簡要自述
年資
(經歷) 編號 服務學校 任職期間 合計
1 自 年 月起至 年 月止 計 年 月
2 自 年 月起至 年 月止 計 年 月
3 自 年 月起至 年 月止 計 年 月
4 自 年 月起至 年 月止 計 年 月
5 自 年 月起至 年 月止 計 年 月
重要
獎勵
事蹟
(條列)
申
請
人
切
結
簽
章 本人切結以下各點:
1.本人「無違反教師法第十四條第一項各款之情事」。
2.本人「無涉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尚在調查階段之情事」。
3.本人「無已進入不適任教師處理流程輔導期之情事」。
以上資料由本人親自填寫,如經錄取後發現有不實情事,除願意接受解聘外,本人願負一切相關法律責任。
( 申請人切結簽名蓋章)
證 件 名 稱 【由學校人員查填】 項目 文件名稱 查驗項目是否完備 備 註
1 報名表 1 份 □ 有 □ 無
2 國民身份證正本查驗,影本 1 份 □ 有 □ 無
3 合格教師證(教程證書)正本查驗,影本 1 份 □ 有 □ 無
4 最高學歷證件正本查驗,影本 1 份 □ 有 □ 無
5 教學檔案資料一份( A4 大小 5 頁以內) □ 有 □ 無
6 退伍令或免服役證明正本查驗,影本 1 份 □ 有 □ 無
審查意見 □資格符合
□資格不符 審查人
委 託 書
立委託書人 因故無法親自辦理臺南市中西區
永福國民小學 113 學年度普通班暨音樂藝才班長期代理教師甄試報名,現全委託 代為辦理報名手續,並保證絕無異議。
此致
臺南市中西區永福國民小學教師甄選委員會
委 託 人: (簽章)
身分證統一編號:
聯 絡 電 話:
戶 籍 地 址:
受 委 託 人: (簽章)
身分證統一編號:
聯 絡 電 話:
戶 籍 地 址: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附註:請受委託人攜帶本人及委託人雙方之國民身分證正本驗明身分。
服務切結書
立切結書人 報名參加臺南市中西區永福國民小學 113 學年度普通班暨音樂藝才班長期代理教師甄試,聘期自 113 年 月 日報到即日至 年 月 日,經錄取報到後,需服務期滿,以免影響學生受教權益。
此致
臺南市中西區永福國民小學教師評審委員會
立切結書人: 簽章
身份證字號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臺南市中西區永福國民小學 113 學年度普通班暨音樂藝才班長期代理教師甄選
成績複查申請書
應 考 人 簽 章 身分證字號
准 考 證 號 碼 應考類別
聯 絡 方式 電話: E-MAIL :
手機:
住 址
申 請 日 期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複 查 科 目 名 稱 複查科目 (請勾選欄)
教 師 甄 選 □ 口試
□ 試教
複 查 結 果 □複查結果無誤(詳見成績通知單)
□成績更正為 分
甄 選 委 員 會
(教 評 會)
核 章
注意事項:
一、 請於規定期限內,填妥申請書,並持准考證及國民身份證親自或委託(委託複查者需填寫委託
書)至本校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並以一次為限。
二、複查以複查原始分數及累計分數為限,應考人複查成績不得為下列行為:
(一)申請閱覽試卷。
(二)申請為任何複製行為。
(三)要求重新評閱。
(四)要求告知甄選委員、命題委員、閱卷委員、口試委員、試教委員之姓名及有關資料。
三、複查項目僅限應考人申請部分,非為申請複查部分,概不複查。
臺南市中西區永福國民小學 113 學年度普通班暨音樂藝才班長期代理教師甄選
成績通知單
姓名: 報名號碼: 第 次 甄選
項目 試教 60% 口試 40%
成績
總分
最低錄取標準
甄選結果 □錄取 (□正取 □備取 )
□未錄取
說明:
一、成績複查時間: 113 年 月 日(星期 ) 午 時 前
二、凡欲申請複查甄選結果者,請攜帶准考證,限本人或委託人(需攜帶委託書)親自於
上述時間,至本校教務處以書面申請【申請複查考試成績,不得要求提供參考答案,
亦不得要求告知試教委員及口試委員之姓名或其他有關資料】。
甄 選 委 員 會(教 評 會)蓋章: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