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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洪千雯 - 教務處 | 2024-09-25 | 點閱數: 8

說明:

一、依本部 113 年 7 月 3 日台內地字第 1130263245 號函續辦。

二、本部為提供多元服務申請管道,增進申請地籍資料數位體驗, 於 MyData 平臺新增下載電子產權憑證服務,不動產所有權人 於該平臺經身分驗證(持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等)後,即 可下載電子產權憑證(效期 3 天,逾期可重新產製),該下 載資料與自電子產權憑證入口網(網址: https://right. land.moi.gov.tw )下載者效力相同,歡迎多加利用。 三、另有查驗需求者,可直接掃描 QRcode 或至前述系統入口網查 驗專區輸入驗證碼,快速查驗有效性。電子產權憑證相關宣 導海報及懶人包,可至地政司全球資訊網/視覺專區/海報文 宣或地政懶人包(網址: https://www.land.moi.gov.tw/ chhtml/VisualizationZone/1154?type=4 )下載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