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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鄞蔚慈 - 獎助金申請 | 2024-02-17 | 點閱數: 52

校內申請截止日: 3/15(五)

本校申請名額: 5 名,每名 1000 元

說明:

一、依據本市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要點(以下簡稱申請 要點)辦理。

二、本案申請條件及標準如下:

(一)申請條件:設籍本市 6 個月以上,就讀本市國民中小學之 清寒學生。

1. 國小:各領域學習課程之學期評量結果均優等(九十分 以上),且當學期未有曠課者。

2. 適用對象:

(1)低收入戶學生。

(2)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及孫子女。

(3)中低收入戶學生。

(4)家庭年所得五十萬元以下之學生。

三、清寒學生申請獎學金應檢附下列資料,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

(一)申請書一份

  (二)   前一學期成績證明書一份。(學校提供)

(三)獎懲及出勤紀錄。(學校提供)

(四)在學證明書或學生證影本一份。(學校提供)

(五)「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特殊境遇家庭核准公文 或 國稅局開立最近一年度綜合所 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一份。

【本府財政稅務局於白河、玉井、麻豆、永康、東南、歸仁、安南等 7 個地政事務所,新營、麻豆、臺南等 3 個監理站及善化區公所等 11 處設置「多點‧跨區‧全功能稅務櫃臺」成效良好,自 106 年 8 月 1 日起新增全國財產總歸戶清單、綜合所得稅所得及稅籍資料查詢(債權人查調債務人除外),若學生有申請需求可就近辦理】

(六)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一份,須含完整記事

四、已領取政府、其他民間機構或學校設立之同額以上獎學金者,不得提出申請,重複領取者,本局得取消其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