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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陳郁稜 - 學務處 | 2024-05-24 | 點閱數: 62

臺南市 113 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月經教育與平權融入課程與教學獎勵計畫

壹、說明:

、依據教育部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友善提供多元生理用品及推動月經平權計畫及本市 113 年度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友善提供多元生理用品及推動月經平權計畫辦理。

二、為落實校園月經教育課程教學,增進親師生相關知能。共創月經平權支持性環境,實踐性別平等價值。鼓勵教師實施跨領域、議題教學,共同推動校園性別平等,提升親師生月經教育相關知能。

三、預期運用適切教學資源及多元宣導管道,提升親師生月經教育相關知能。實施所有性別之教職員工生參與月經教育相關活動,以提升健康促進、性別平等與月經平權之行動力,共築具同理、尊重、關懷、包容等多元價值之友善校園。

貳、實施時間:自 113 年 1 月 1 日起至 113 月 12 月 31 日止。

參、實施對象:本市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

肆、獎勵方式:

  一、考量學校規模班級人數不同以及教學方法及策略相異,爰以各校採每學期分開敘獎,並依學校規模分為 6 班以下、 7 至 12 班、 13 至 48 班、 49 班以上學校,各核予不同敘獎額度。

  二、學校敘獎人員以實際實施「月經教育與月經平權融入課程與教學」教師及承辦人員,並將相關成果(教案及成果照片)交由承辦人員彙整後,上傳至線上填報系統 20029 號。

  三、學校敘獎額度分述如下:

   (一)6 班以下學校:

     1.承辦人員:嘉獎 1 次,每校 1 名。

     2.實際教學教師:嘉獎 1 次,每校 1 名。

   (二)7 至 12 班學校:

     1.承辦人員:嘉獎 1 次,每校 1 名。

     2.實際教學教師:嘉獎 1 次,每校 2 名。

   (三)13 至 48 班學校:

     1.承辦人員:嘉獎 1 次,每校 2 名。

     2.實際教學教師:嘉獎 1 次,每校 3 名。

    (四)49 班以上學校:

     1.承辦人員:嘉獎 1 次,每校 2 名。

     2.實際教學教師:嘉獎 1 次,每校 4 名。

伍、本計畫奉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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