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局 113 年 3 月 18 日南市教安(一)第 1130379948 號函諒達。
二、原訂 113 年 4 月 19 日於永康區大灣國小辦理 113 年臺南市校園自殺防治培訓工作坊,適逢該校進行學生學習評量,故將研習場地調整至本市麻豆區麻豆國小辦理,相關研習時程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