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487
  • slider image 482
  • slider image 483
:::
宣導 教務主任 - 輔導處 | 2021-05-03 | 點閱數: 203

說明: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0年 4月 28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00044908 號函辦理。
  • 為使各領域兒少工作者理解兒童權利公約「不歧視」原則,以降低兒少歧視情事之發生,衛福部社會及家庭署特編撰旨揭案例彙編。
  • 旨揭電子檔已公告於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CRC資訊網/教育宣導區( https://reurl.cc/1gNpj9 ),請轉知貴校學校參閱。
  • 若有未盡事宜,請洽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江雨潔, 04-22502860
:::

語言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