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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 人事室 | 2010-07-22 | 點閱數: 715

依「臺南市公教人員急難貸款實施要點」規定,本府及所屬機關、學校暨臺南市議會編制內員工如因傷病住院、疾病醫護、喪葬或重大災害等情事,可申請額度 50 或 60 萬元之急難貸款,其利率係按中華郵政二年期定儲機動利率固定減 0.025%計算,配合中華郵政公司自本( 99 )年 7 月 1 日起調升 2 年期定儲機動利率為年息 1.095%,本項貸款利率亦隨之調升為年息 1.07%。所屬機關學校公教同仁如有需求,可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向服務機關學校申請後,循序送本府辦理。如附檔請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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