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5 年 10 月 3 日臺教國署原字第 1050110235 號函辦理。
二、請貴校師生踴躍收聽且加強宣導,以充實特殊教育相關知能,並協助公告旨揭節目主題及日期表暨節目收聽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