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102年11月26日南市教社字第1021053806號函辦理。 二、查本校符合103年資深優良教師獎勵請頒資格者共計8名,其請頒年屆及列冊人員分列如下: (一)屆滿10年:王○娜、溫○怡、曾○玲、林○美、呂○岳,小計5名。 (二)屆滿20年:魏○俊、劉○芬,小計2名。 (三)屆滿30年:李○民,小計1名。 感謝上開同仁依限提前在102年12月9日週一前全數將歷年教師成績考核通知書、男性退伍令等送件人事室查驗完成(含正本及影本A4格式各1份)。 三、本案年資計算係自任職於公私立學校專任教師當月起至103年7月31日止之連續實際從事教學工作年資;如有漏列人員,請持相關年資及成績考核證明文件,於102年12月18日週三中午前洽人事室查核及更正名單。 四、轉知102年11月18日修正之「各級學校資深優良教師獎勵要點」,詳如附件請參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