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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 人事室 | 2013-12-10 | 點閱數: 434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1021126日南市教社字第1021053806號函辦理。

二、查本校符合103年資深優良教師獎勵請頒資格者共計8名,其請頒年屆及列冊人員分列如下:

()屆滿10年:王○娜、溫○怡、曾○玲、林○美、呂○岳,小計5名。

()屆滿20年:魏○俊、劉○芬,小計2名。

()屆滿30年:李○民,小計1名。

感謝上開同仁依限提前在102129日週一前全數將歷年教師成績考核通知書、男性退伍令等送件人事室查驗完成(含正本及影本A4格式各1)

三、本案年資計算係自任職於公私立學校專任教師當月起至103731日止之連續實際從事教學工作年資;如有漏列人員,請持相關年資及成績考核證明文件,於1021218日週三中午前洽人事室查核及更正名單。

四、轉知1021118日修正之「各級學校資深優良教師獎勵要點」,詳如附件請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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