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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教育局112年12月25日南市教課(二)字第1121688108號函轉教育部112年12月18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20174338D號函,有關教育部修正「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教師甄選儲訓及介聘辦法」,名稱並修正為「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校長主任甄選儲訓辦法」一案
教育部考量公立學校校長、主任之甄選、儲訓及其他相關事項,與公立學校教師之介聘事項,兩者性質差異較大,且亦有誤將教師甄選認係依該辦法辦理等情形,為避免實務上因本辦法名稱導致誤用、混淆或產生誤解之虞,故將有關教師之介聘事項,另訂定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教師介聘辦法,並修正本辦法名稱為「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校長主任甄選儲訓辦法」。... 觀看完整文章
轉知教育局112年12月28日第231321號公告
因中央尚未核定113年度教師諮商輔導⽀持服務經費,爰113年教師⼼理諮商⽅案尚未與廠商簽約。如欲申請113年度之教師個別諮商服務,請填寫表單(網址: https://reurl.cc/qrmAEE ) ,待113年⽅案開始後,由諮商⼈員依序與申請者聯繫進⾏開案。
表單QRcode請參閱附件
轉知市府112年12月22日府人考字第1121701633號函轉銓敘部112年12月20日部法一字第11256392671號函,有關公務人員為參加律師職前訓練並申請留職停薪,於留職停薪期間得否從事其他工作疑義
一、茲以公務人員應專技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及格,經權責機關同意依規定申請留職停薪者,已保留本職職缺,不發生專心從事職務或身兼他職之問題,爰其於留職停薪期間得另從事非屬留職停薪事由之其他工作,與服務法第15條規定無涉;又是類人員為完成律師職前訓練而從事相關事務並領有報酬,亦未涉該條規定,不生是否須經權責機關同意或備查之疑義;惟律訓規則對於訓練期間另有禁止規定者,仍應依其限制為之,又其... 觀看完整文章
轉知市府112年12月15日府人給字第1121662701號函轉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2年12月13日總處給字第11200030982號函,有關112年至115年全國公教員工旅遊平安卡優惠方案(以下簡稱本方案),調整24小時電話投保之服務方式
一、旨揭方案前經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開徵選由富邦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富邦產險公司)承作。該公司原提供24小時電話投保服務,惟基於非主要時段投保件數、人力評估與數位化發展等因素考量,自113年1月1日起電話專人投保服務時段調整為上午8時至晚上9時,晚上9時至翌日上午8時將改以語音機器人引導至該公司旅平險網路投保平台「旅遊小管家」進行線上自助... 觀看完整文章
轉知市府112年12月13日府人考字第1121651968號函轉國家文官學院112年12月12日國院研字第1120460023號函,國家文官學院建置「文官智慧書庫」電子書櫃,典藏「公文撰作解析」及「公務實用英語」等電子書,歡迎同仁多加利用
一、為順應科技發展及數位學習趨勢,國家文官學院特規劃「文官智慧書庫」電子書櫃( https://www.nacs.gov.tw /首頁「主題專區」及「終身學習」/「電子書櫃」項下),將文官共通性所需知能,轉化為電子書,便捷各界運用,以豐富文官素養。
二、「文官智慧書庫」電子書櫃現階段典藏「公文」及「英文」二大類電子書,並結合文字、圖像及影音內... 觀看完整文章
轉知教育局112年12月14日第230520號公告,有關公告本市113年度市立國⺠中⼩學候⽤主任甄選儲訓簡章事宜
⼀、旨揭甄選儲訓相關資訊如下:國中、國⼩均採⼆階段⽅式辦理
(⼀)第1階段:資績審查50%,以資績評分表⽅式⾏之,審查後全數參加⼝試。
1、時間:113年1⽉9⽇(星期⼆)上午8時30分起⾄下午3時30分⽌(含補件時間,逾期補件或補件後仍不⿑全者視作未完成報名,不得參加甄選。12時-13時為休息時間)
2、地點:本市佳⾥國中⾏政⼤樓4樓辦理現場報名。(地址:臺南市佳⾥區安南路523號)
(⼆)第2階段:⼝試50%,取得校⻑推薦表者⼝試總分加5分。
1、時間:11... 觀看完整文章
轉知教育局112年12月13日第230647號公告,有關秘書室誠徵⼯作伙伴,歡迎對⾏政⼯作有興趣教師前來報名
有意報名之同仁請先取得校長同意。
⼀、依據教育局調⽤教師處理原則辦理。
⼆、本市編制內現職教師或候⽤主任,對教育⾏政⼯作之推動有興趣,實際擔任教學⼯作三年以上者,皆歡迎加入。
三、⼯作時間:上午八時⾄下午五時半(全時借調)。
四、⼯作地點:永華市政中⼼(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
五、⼯作內容:
(1)協助⼩型記者會彙整⼯作
(2)協助辦理400活動
(3)研考綜合業務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六、有意者請先取得校長同意,並於112年12... 觀看完整文章
轉知市府112年12月11日府人考字第1121630417號函轉國家發展委員會112年12月7日發法字第1122002709號函,有關國家發展委員會與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112年合製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數位課程,已登載於「e等公務園+學習平臺」(https://elearn.hrd.gov.tw/ )
旨揭課程共計2堂,名稱分別為「個人資料保護法-公務機關適用情境解析」(講師為中國文化大學法律學系李寧修教授)及「個人資料保護法-非公務機關適用情境解析」(講師為世新大學法律學院戴豪君副教授)。
各位同仁好,轉知教育局112年12月7日230394號公告,有關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為協助各主管機關及學校處理涉及教師法第14條第1項第9款至第11款、第15條第1項第3款、第5款、第16條第1項等情事,辦理「112年度教育部校園事件處理會議暨教師專業審查會調查及輔導人才庫招募」研習
如有意願報名參加之同仁,請於112年12月12日中午前向人事室登記。
一、研習共分一、二、三共三個梯次,實施方式如下:
(一)第一梯:預訂113年1月8日至10日(星期一至星期三),研習地點確定後另行公告。
(二)第二梯:預訂113年1月16日至18日(星期二至星期四),研習地點確定後另... 觀看完整文章
轉知市府112年12月6日府人考字第1121587174號函轉行政院112年11月29日院授人培字第1123030864號函,行政院訂定「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學校防範公務員以專業證照違法兼職或租借他人處理原則」,並自即日生效;同日停止適用「防範公務員以專業證照違法兼職或租借他人實施計畫」
依旨揭規定,公務員持有下列專業證照者,應遵守公務員服務法相關法令規定,不得以專業證照違法兼職或將證照租借他人使用,亦不得以該專業證照經營營利事業:
(一)依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及其施行細則相關規定,經考試及格領有證書始能執業之各該證書。
(二)依其他法令應領有證照始能執業之各該證照... 觀看完整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