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109年 5月 21 日南市教安(一)字第 1090628416 號函,重申強化校園安全防護機制,請各校落實宣導師生自我防護觀念,完善各項整備工作。
邇來本(台南)市屢傳學生於校園內外遭受騷擾事件,為防範校園肇生重大校安事件,本校加強學生安全意識及被害預防觀念,宣導事項如下:
1、提醒學生上學勿單獨及太早到校且放學不逗留,務必結伴同行或由家人陪同,絕不行經漆黑小巷或人煙罕至的地方及進出危險場所。
2、同學應配合學校作息時間,課餘時,不獨自留在教室、上廁所及到校園偏僻的死角,以確保自身安全。
3、有關課後社團、課後照顧班或自習班級之教室應集中配置,以減少放學後樓層出入口動線並加強管控人員出入,並提醒學生在校遇陌生人或可疑人物,應立即報告師長。
4、如遇陌生人問路,係可告知,惟無須親自引導前往並應隨時注意自身安全,切勿聽信他人的要求,如交金錢或隨同離校。
5、於校外發現陌生人跟隨,應快速跑至人多之處或周邊最近愛心(便利)商店並大聲喊叫,以吸引其他人的注意,尋求協助。
6、提醒學生如於校外遭騷擾情事,可逕至轄區派出所或分局,尋求警方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