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國防部為儲備國家優秀軍校正期班學生,招募成績優質、體格健碩且具強烈報效國家意願之人才,與本校合作辦理「國防學士班」招生。
二、報名期間:自 109 年 3 月 2 日(一)上午 9 時起至 3 月 11 日(三)下午 5 時。
三、招生對象:具國內外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高級中等學校、高級職業學校以上畢業(含應屆),或符合「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第二條規定之資格者,並符合本班訂定之特定報名條件。
四、招生學系:資科系 5 名、外交系 3 名、財政系 2 名,畢業後分配軍種分別為資科系分發資通電軍、外交系分發海軍、財政系分發主計官科。
五、招生方式:以學科能力測驗成績作為篩選門檻,成績採計以資料審查、面試及學科能力測驗為主,由招生學系自行訂定招生條件及各項成績佔分比例。
六、應備資料:
(一) 109 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成績單、高中(職)學歷證明及歷年成績單(含排名)。
(二)學系規定繳交資料。
(三)本班特定報名條件應備證明文件。
七、學生入學後之權利及義務:錄取生應於報到時與國防部簽立合約書(ROTC),議定雙方之權利義務。
(一)福利待遇:學生生活費每月 12,000 元、學雜費全額補助、補助期限 4 年。
(二)入伍訓練:配合三軍九校院入伍訓練實施。
(三)軍事訓練:學生每週六實施軍事訓練、寒暑假配合三軍官校實施寒暑訓。
(四)畢業服務:以少尉任官,服役年限依軍種不同而定,最低至少 5 年。
八、本招生考試其他相關訊息,請詳閱簡章。如有未盡事宜,請於上班時間洽詢本校教務處綜合業務組,電話: 02-2938-7892 、 2938-78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