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服務使用中微型電動二輪車在領牌之便利,公路總局推出多元到點服務,目前與機關團體(學校)、微型電動二輪車經銷商、移工仲介公司、工業區、鄉鎮區公所、里民活動中心等單位合作,「到點服務」相關規劃時間及地點,可逕向臺南監理站第一股張股長聯繫,電話:(06)2696678 分機 101 , Email: cyi0702@thb.gov.tw 。
實車查核掛牌作業,依照各地狀況不同共有 3 種便民辦理方式,如下:
(一)定量:民眾或相關機關若有「定量」(達 30 輛以上)到點服務的需求,可洽各公路監理機關預約申請。
(二)定期定點:若未達 30 輛微型電動二輪車,公路總局各公路監理機關亦可「定期定點」到點服務辦理掛牌。
(三)定期:考量偏遠地區的微型電動二輪車數量少且申辦車輛不易聚集,公路監理機關也將與當地民政單位、村、里辦公室合作,以「定期」巡迴方式辦理到點服務。
使用中的微型電動二輪車辦理領牌時,需準備國民身分證正本(軍人身分證或僑民居留證)及印章,如為公司、行號,則須檢附主管機關核准登記之公文(公司含登記表)或公司、行號主管機關核發之登記證明書及印章,核發之登記證明書(公司行號名義)為影本者,另繳驗該公司行號最新一期繳納營業稅證明文件影本。
另外依規定須有效期間 30 日以上之強制責任保險、出廠證明、統一發票(使用中微型電動二輪車如有遺失得由原車主以切結方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