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交通部修正之「旅行業辦理團體旅遊防疫管理措施」、「國道服務區及省道休息站防疫管理措施」、「臺鐵防疫管理措施」、「高鐵防疫管理措施」及「遊覽車客運業防疫管理措施」等 5 項防疫管理措施(如附件) 說明:依據本府交通局 110 年 10 月 5 日南市交公運字第 1101209038 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