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109 年 1 月 3 日南市教安(一)字第 1080989596 號函訂定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113 年 6 月 26 日南市教安(一)字第 1130813663 號函修正「臺南市政府教育局轄屬各級學校辦理校園性別平等教育及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注意要點」,名稱並修正為「臺南市政府教育局辦理校園性別平等教育及校園性別事件注意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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