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促進本市市民對《兒童權利公約》(簡稱 CRC )及兒少代表機制之認識,本局委託臺南市兒童及少年代表協會培力兒少代表擔任兒權宣導員,以進入校園、社區、社會福利服務中心、社區據點或兒少服務單位辦理旨揭活動,營造支持兒少參與公共事務之地方生活圈。
有意願者,請洽本校學務處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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