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2 年 5 月 4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20058652 號函辦理。
二、上開函文說明如下:
(一)為減少入境旅客因不諳我國動植物檢疫規定,違規攜帶動植物檢疫物入境且未依規定申報檢疫而受處罰,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更新旨揭參考表英文版及新增越、泰及印尼文版,請週知來臺就學之境外學生。
(二)旨揭參考表檔案可至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 全球資訊網頁中文版
( https://www.baphiq.gov.tw/ws.php?id=10719 )或英文版 (https://www.baphiq.gov.tw/en/ws.php?id=16172 )下載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