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2 年 4 月 27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20054662 號函辦理。 二、為增加旨揭競賽宣導能見度及資源運用,內政部消防署製作橫幅廣告及宣傳圖卡各 1 份,請協助於網站刊登及透過各式宣導通路協助推廣,以擴大宣導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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