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109 年教育雲服務策略聯盟計畫」及「前瞻基礎建設─國民中小學校園數位建設實施計畫」辦理。
二、本次輔助與互動教學層次教案徵選對象如次:
(一)現任本市國中、國小或已立案之私立中、小學合格教師 (含代理、代課教師)。
(二)本市國中小 107-109 年已受補助設置智慧學習教室( 75 吋 4K 觸控顯示器、資訊控制數位盒),每校至少送 1 件。
(三)送件教師為實際使用智慧學習教室教師(導師或領域任課教師)。
三、為鼓勵學校產出優質、多元數位學習教案以厚實飛番教學雲數位資源,入選教案由本局頒發新臺幣 600 元整稿費。
四、各校請於 109 年 9 月 1 日起至 109 年 9 月 30 日止填寫相關資料並上傳教案,上傳方式另案公告,詳細內容及教案格式請參考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