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111 年度「臺南市金融基礎教育教學實施成果徵選辦法」(如附件),收件日期即日起至 111 年 10 月 28 日(星期 j 五)。
(一)參加徵選之團隊,依下列規定說明給予獎勵:
1. 凡參加徵選並繳交成果報告之團隊,依照本市敘獎辦法辦理。
2. 經評選優良之團隊,分國中、國小組:
(1)特優獎(特優): 3 隊。(各團隊另頒獎座 1 座)。
(2)優等獎(優等): 5 隊。
(3)佳作獎(甲等): 10 隊。
得獎教師或團隊依本市規定辦理敘獎。
(二)報名參賽方式:
1. 填妥報名表及甄選文件後,請於截止日期前,以郵寄方式報名。
2. 郵件報名地址: 71072 臺南市永康區三民里水漾路 110 號。鹽行國中學務處姜忠宏老師收。聯絡電話(06)253-8289 分機 130 。
3.請於信封註明:「111 年度金融基礎教育教學實施成果徵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