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2 年 1 月 17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120007652 號函辦理。
二、有關微型電動二輪車相關法規,行政院業於 111 年 11 月 30 日發布命令施行,為強化學生(童)是項規範及安全知能,請轉知並鼓勵各校多加運用交通部道安會交通安全入口網所製作之相關文宣(網址-https ://168.motc.gov.tw/theme/ebike/)、交通部交通安全教材手冊及本署交通安全補充教材(高中篇-機車騎乘安全篇)等配合課程或教育宣導時運用,俾提升學生安全素養及知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