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府與臺南市議會合辦111年度採購專業人員基礎訓練班第1期報名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臺南市政府110年12月7日府秘採字第1101491453號函諒達。
二、各校報名資料由本局彙整後再送本府秘書處,請各校有需求同仁先至學習護照(http://e-learning.tn.edu.tw/)報名(研習代號:260154,研習日期111年),以報名時間先後順序錄取,報名原則每期以一校一人為原則,如超過,於審核時將會拒絕報名,本次訓練時數統一由本府秘書處核發,學習護照本局不另核發時數,待報名成功後,請於110年12月13日下班前將上列公文附件報名表,填妥後寄tngoal@tn.edu.tw ,由本局統一彙整後送本府秘書處報名。
三、本訓練非屬指派強制受訓,請各校除考量各校需求外亦請考量參訓人員意願及時間,避免出現報名後拒絕上課亦拒絕請假情事浪費有限名額,如今年度發生前列情事,本局將送獎懲建議函至各校建議懲處相關人員;另請各校應確實了解上課時間(111年度係每週兩日全天,需7周)、地點等相關訊息後再報名,避免出現報名完成後又以無法配合上課時間地點為由退訓,影響個人日後報名權利。
四、請各校同仁報名前,請確認是否之前已經參訓,已經參訓過之同仁,勿於學習護照報名,如參訓過同仁欲補課或補考請洽本府秘書處江佳穎小姐,電話:2991111#8467。
五、111年度採購專業人員基礎訓練班第一期,學習護照報名時間至 110 年 12月10日止,報名成功同仁之學員基本資料表請於12月13日前寄至tngoal@tn.edu.tw ,逾期視為無需求,將由候補人員遞補(有意願候補之學校同仁,請至學習護照查看,該期如出現空缺,請逕行報名),另未於學習護照報名成功又有參訓需求之同仁,請填寫上列公文附件報名表,並於備註欄註明候補寄至tngoal@tn.edu.tw,將依收到報名表時間先後順序排候補順位。如已至學習護照報名成功之同仁,因故不能參訓,請於12月10日前至學習護照取消報名,超過前開時間後則需正式發文至本局取消報名。
六、如有旨揭訓練班相關疑問,學習護照報名問題請洽本公告承辦,其餘問題請電洽本府秘書處江佳穎小姐,電話:2991111#8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