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遭遇重大災難、服刑、失蹤、單親、隔代教養、特殊境遇或扶養人口眾多等長期貧困家庭可以提出申請。每名 5000 元。
檢附證明文件:
1.學生證影本(需蓋該學期註冊章) 2.近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需有記事欄)。 3.低收入戶證明、清寒證明、身心障礙手冊、重大傷病卡。 4.六個月前發生災難、變故或重症等之證明文書(如死亡證明書、醫療診斷證明書、服刑或重大災害證明等) 5.助學金申請書。
6.第 3、 4項依實際情況提供
即日起至 3/11止,請至註冊組拿取申請表
進階搜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