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學年度第2學期「臺南市政府原住民學生獎助學金」及「臺南市政府平埔族群原住民學生獎助學金」
- 獎助學金由本市各區公所受理收件,請符合申請資格者於期限內向戶籍所在地之區公所提出申請。受理申請至本( 113 )年 9 月 30 日(星期一)止。
- 「臺南市政府原住民學生獎助學金申請作業須知」、「臺南市政府平埔族群原住民學生獎助學金申請作業須知」如附件,請自行參閱。
- 電子檔可自行至「臺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網站」-「申辦業務」下載(網站:https://web.tainan.gov.tw/N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