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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峯榮 - 教務處 | 2024-01-25 | 點閱數: 179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112 年 9 月 5 日南市教課(一)字第 1121132753 號函,補助「112 學年度自造教育及科技中心」計畫,並配置 1 名約用人員案辦理。

 二、應徵職稱與錄取名額:專任助理(約用人員),正取 1 名,備取 2 名。

 三、工作待遇: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計畫項目經費,每月薪資新台幣 37800 元。

 四、應徵資格:

     (一)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學士學位(或以上),理工或設計相關科系具自造及科技教育相關經驗尤佳。

     (二) 具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品德操守良好。

     (三) 具電腦文書處理、影像處理、網頁維護更新、基本攝影、基本影片剪輯能力。

     (四) 對自造及科技教育有興趣,並認同網路社群、願意傳播創客理念者尤佳。

     (五)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 條迴避任用、第 28 條不得任用之情事。凡未符合資格而報名者,如涉及刑責應自負之。如於報名時未及時發現或持偽造證明文件,於錄取聘任後始發現有此類情事者,應立即解約。工作地點:臺南市立新化國民中學(台南市新化區中興路 722 號)。

 五、工作內容:

 (一) 辦理本自造教育及科技中心之相關行政業務,協助專案規劃、執行,核銷、作業進度掌控及成果彙整。

 (二) 設備管理、維護及海報設計與展品製作。

 (三) 辦理本計畫所列各項自造教育推廣活動、各類研習、週六社團、工作坊…等。

 (四) 其他與本計畫相關之各類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六、聘期:新進人員試用期間為三個月,試用期滿考核通過予以續聘。自實際到職日起至民國 113 年 7 月 31 日止。每年約用期滿是否繼續約用,視考核結果及補助經費來源而定。

 七、甄選方式:

        請至本校網站( http://www.shjhs.tn.edu.tw )訊息公告處查閱簡章並下載履歷表,並於113 年 1 月 31 日(週三)前將履歷表、大學以上學歷及相關資歷證明文件掃描本電子檔, e-mail 至科技組長信箱 pc018205@gmail.com ,主旨請註明「113 年應徵新化自造教育及科技中心約用人員 」。初審合格者,擇優以書面或電話通知參加面談或實作。

 八、報到:

         經錄取者應攜帶所有學經歷之相關證件正本,依指定日期向學校辦理報到。逾期未完成報到程序者喪失受聘資格,由學校通知備取人員依序遞補,不得有異議。

 九、注意事項:若應徵人員為支領退休俸之軍公教人員,請依法規自行評估權利義務相關事宜。

 十、聯絡資訊:如有任何疑義者,請於上班時間電洽本校(06)5902269 轉281,科技組長張組長,或轉 261 ,人事室黃主任。

十一、錄取人員應於報到時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檢附體格檢查表。

                                                             中華民國 113 年 1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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