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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吳碧芸 - 本校最新消息 | 2015-06-25 | 點閱數: 342

一、參加對象:

1.高中職組:臺中、臺南、高雄、屏東地區高中職學生。

2.國中組:臺中、臺南、高雄及屏東地區國中學生。

3.國小(高年級)組: 臺中、臺南、高雄、屏東地區國小學生。

 

 

二、創作主題

1.「廉能、勤政、效率」經濟部加工出口區,創新經濟、樂活臺灣。

2.踐行廉政倫理、推動行政透明。

(1)公務人員拒絕接受餽贈財物(杜絕紅包文化,不送禮、不收禮)。

(2)公務人員拒絕不當飲宴應酬。

(3)公務人員拒絕請託關說。

(4)公務員禁止涉足不妥當之場所。

(5)公務人員不與有職務利害關係(例如業務往來、指揮監督、訂立承攬、買賣等契約---)之相關人員不當接觸。

(6)公務員公正執行職務、以公共利益為依歸。

(7)公務員不得要求、期約、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

3.落實陽光法案、提升政府清廉形象:

(1)公職人員誠實財產申報,全民監督。

(2)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避免瓜田李下之嫌),防範不當利益輸送。

4.榮耀有,檢舉貪瀆是勇者的行為,廉政署檢舉專線 0800-286-586 。

5.「獎勵保護檢舉貪污瀆職辦法」檢舉最高可獲獎金新臺幣一千萬元。

6.全民反賄選、選賢與能,拒絕買票、賣票的違法行為

7.全民反毒品及預防犯罪相關主題。

8.其他與「廉能政府」、「廉潔政治」、「反貪腐」、「反賄選」、「拒絕賄賂」、「全民廉政」、「等相關的創作。

 

三、作品規格:

1.參賽海報尺寸:四開圖畫紙(39 * 53.5 公分)

2.    參賽者可使用鉛筆、蠟筆、鋼筆、畫筆、水彩或彩色筆作畫。

3.作品需為平面畫作不接受立體作品,不可黏貼、綑綁、打釘等他方式添加任何物件,亦不可裝框或裱糊。

4.作者需親自填寫報名表(如附件 1),並黏貼於作品背面右下角處。

 

四、收件方式

1.收件日期:即日起至 104 年 9 月 11 日止

2.收件地點:請將完成作品(請確實將報名表如附件,黏貼於畫作背面右下角)親送或郵寄至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政風室收,信封上請註明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104 年廉能揚帆,榮耀有您」廉能海報創作設計比賽。

3.承辦單位(地址:81362 高雄市楠梓區加昌路 600 號政風室、聯絡電話:總機 07-3611212 轉 634 、 633 、 632)。

 

伍、評選

1.評選委員由本處內聘人員及外聘專家學者組成評選委員團,對參賽作品進行評分,並選出各組得獎作品。

2.參賽作品評分標準如下:

(1)主題意象表現方式占 40%。

(2)構圖及繪畫技巧占 30%。

(3)海報整體呈現宣傳效果占 30%。

 

獎勵方式:

(一)    高中職組、中學組、國小組採分別給獎,各組分別取前三名、佳作6 名(相當第四名)及入選若干名(相當第五名)。

(二)    第一名:頒發獎狀乙紙及獎品或提貨券、禮券(約新臺幣 2000 元)。

(三)    第二名: 頒發獎狀乙紙及獎品或提貨券、禮券(約新臺幣 1000 元)。

(四)    第三名: 頒發獎狀乙紙及獎品或提貨券、禮券(約新臺幣 500元)。

(五)    佳 作:各組取2 名,各頒發獎狀乙紙及獎品或提貨券( 7-11 禮券 300 元)

(六)入 選:各頒發獎狀乙紙。

 

七、成績公佈及頒獎方式:

1. 104 年 9 月 30 日前公布優秀作品得獎名單於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高雄分處、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臺中分處(另專函通知得獎學生)。

2.104 年 9 月底前於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第 1 會議室舉行公開頒獎暨成果發表會,請參賽者或有關學校務必上網查詢,並注意後續相關公告事項。

 

八、作品展示:優秀得獎作品除公告於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全球資訊網外,預計於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高雄分處、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臺中分處巡迴展覽。

 

九、注意事項

1.得獎作品得製作成桌曆、滑鼠墊、 T 恤、文具、扇子或其他產品,另配合宣導活動場合發放民眾,以擴大教育宣導效果。

2.參賽作品不得由他人代製、抄襲或冒名頂替。如經評審認定不實,將取消參賽資格並追回已領取之所有獎項,請注意著作權問題,如有違反著作權法者,請自行負責。

3.參賽作品 1 人限 1 件,重複部分,僅以 1 件作品討論。

4.參賽名額不足或初審結果無作品符合本次比賽資格至無參賽作品者,名次得從缺。

十、本簡章有未盡事宜,得隨時補充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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