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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塗絲佳 - 升學 | 2021-12-02 | 點閱數: 236

壹、 111 學年度五專優先免試入學招生之超額比序項目「均衡學習」與「多元學習表現-服務學習」積分採計原則
一、「均衡學習」

(一)108 學年度以後入學國民中學者,採計健康與體育、藝術、綜合活動、科技等四學習領域之七年級上、下學期、八年級上、下學期及九年級上學期等 5 學期成績。
(二)107 學年度以前入學國民中學者,採計健康與體育、藝術與人文、綜合活動等三學習領域之七年級上、下學期、八年級上、下學期及九年級上學期等 5 學期成績。

(三)「均衡學習」積分,每 1 項可採計學習領域「5 學期平均成績」達 60 分以上得 7 分,積分上限為 21 分。
二、「多元學習表現-服務學習」

因應全國實施疫情警戒期間,影響學生參加校內服務學習課程及活動,或於校外參加志工服務或社區服務,故參加 111 及 112 學年度五專優先免試之服務學習積分採計服務時數每 1 小時得 0.5 分(積分上限 15 分,計 30 小時)

 

貳:有關 111 學年度五專聯合免試入學招生之超額比序項目「均衡學習」與「多元學習表現-服務學習」積分採計原則
一、均衡學習

(一)108 學年度以後入學國民中學者,採計健康與體育、藝術、綜合活動、科技等四學習領域之七年級上、下學期、八年級上、下學期及九年級上學期等 5 學期成績。
(二)107 學年度以前入學國民中學者,採計健康與體育、藝術與人文、綜合活動等三學習領域之七年級上、下學期、八年級上、下學期及九年級上學期等 5 學期成績。

(三)每 1 項可採計學習領域「5 學期平均成績」達 60 分以上得 2 分,積分上限為 6 分。
二、「多元學習表現-服務學習」

因應全國實施疫情警戒期間,影響學生參加校內服務學習課程及活動,或於校外參加志工服務或社區服務「多元學習表現-服務學習」積分採計原則, 111 及 112 學年度旨揭招生服務學習積分採計調整為:服務時數每 4 小時得 1 分(積分上限 7 分,計 28 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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