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 109 年 9 月 4 日南市教課(一)字第 1091075160 號文及 109 學年度科技教育推動總體計畫子計畫 1 自造教育及科技中心計畫辦理。 二、旨揭研習計畫詳如附件。 三、研習對象: (一)臺南市自造教育及科技中心課程編撰教師優先錄取。 (二)臺南市新豐區國中小有科技教師之學校,請務必派員參加。 (三)臺南市各國中小教師有興趣教師,以任教科技領域課程教師優先錄取。 四、研習地點:臺南市仁德自造教育及科技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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