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 109 年 9 月 4 日南市教課(一)字第 1091075160 號文及 109 學年度科技教育推動總體計畫子計畫 1 自造教育及科技中心計畫辦理 二、目的 (一) 依據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科技領綱之基本理念與課程目標,建構科技領域素養為核心之教學理念。 (二) 提供科技課程教學示例與資源以增進科技領域教師符合十二年國教科技領域課程素養導向之教學專業知能。 三、 辦理單位:臺南市和順自造教育及科技中心
詳細資訊請詳見研習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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