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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塗絲佳 - 學生 | 2015-05-17 | 點閱數: 390

申請獎項為:市長語文獎、科技獎、藝術獎、體育獎,申請期限至 5 月 21 日(四)放學前,請備妥相關資料提出申請。詳細請見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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